首頁 淘寶教學稅金/特貨 淘寶稅金 : 一年後才來公文追稅是怎麼回事?還要請假去國稅局說明?

淘寶稅金 : 一年後才來公文追稅是怎麼回事?還要請假去國稅局說明?

作者 陳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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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稅金怎麼課?對海外購物稅金還完全不了解的,請先看這篇 淘寶稅金-2018 到底怎樣才不會被課稅? 頻繁購物稅金怎麼算?

最近收到社友來求救一個案例,購買後一年才收到公文要追稅。

案例:今年107年8月,案主收到公文,106年1-6月淘寶刷卡金額>60萬,請案主準備購物明細,以及涉及銷售之相關資料,至國稅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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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來解釋一下這是什麼東西,為什麼我買了東西一年後才來追我的稅,因為現在嚴查淘寶網,所以當你購買金額過高,稅務人員會認定你有銷售,要求你補營業稅。那這個金額是怎麼定義的呢?目前看起來稅務人員就是直接把你的購 買金額當成銷售金額,所以若一個月買超過八萬台幣就認定營業額八萬,超過了需要申報營業稅的門檻,會被要求到案說明補繳營業稅。

這類被要求補稅的狀況,我以前有遇過幾次案例,但是都是事主有經營網店或實體店面,被撈出刷卡淘寶網資料要求補稅,因為很明顯有營業事實,如果提不出銷售貨品的進貨單據,稅務人員就會認定淘寶購買的金額就是你的進貨,不只補營業稅還要補關稅再加兩倍罰款,這種追稅/罰款我覺得合理,有銷售就是要依法繳營業稅。但這次讓我很驚訝的是,此案的事主無網店無實體店面,稅務人員無任何事主有營業事證,單純去系統撈了刷卡購買淘寶的金額,就被要求到案說明補營業稅。

但若我沒有在營業純粹就是愛買東西,為什麼還要補繳營業稅呢?如果你的商品是自用,可以本人到國稅局提出資料跟稅務人員說明(稅務人員也許會到家查看是否自用),自己提資料證明自己無營業,可免繳營業稅。

看到這裡有沒有覺得哪裡怪怪的,單純因為購物金額過高,國稅局就可以要求事主到案說明,還要自己整理資料證明我無銷售事實,不然就要繳營業稅??並且稅務人員會引用稅捐稽徵法第46條*,不配合會先罰錢喔!所以如果有在上班的,勢必得請假去一趟。當然納稅是應盡義務,但是稅務人員先提出有在銷售的足夠證據後再來要求是不是比較合理呢?淘寶購物就一定是寄回台灣銷售媽?我不能寄給我山東的姥姥嗎?

 

*稅捐稽徵法第46條: 拒絕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或拒不提示有關課資料、文件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通知到達備詢,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受委任之合法代理人,如無正當理由而拒不到達備詢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不過不好意思,當稅務人員懷疑你,不論他的證據有多麼薄弱,你就是得配合。打個比方:今天發生搶案(補稅案),警方(稅務人員)認為你形跡可疑(購買金額過高)要求你到案說明,如果你不來說明不提出證據證明你自己清白(自用),不用上法院,警方(稅務人員)可以直接判定你有罪,直接抓去關(繳錢)。有人會說,你是清白的就自己提出證據啊,被懷疑又不提出證據不配合肯定有罪後…..但我不這麼認為,單純因為我買的多就要我補營業稅,營業稅是有在營業的人繳的,應該是你先來證明我有營業。不過我哪根蔥都不是,所以稅務人員不會管我怎麼認為,他們目前的做法就是這樣,如果你遇到這種事跟我一樣覺得不合理,只能往肚子里吞嗎?在我請教了一些前輩後,有人指我一條明燈,任何你覺得不合理的課稅,可以先找納保官(納稅保護官聯絡方式)。納保法說明

討論案例的時候, 很多人會執著於這位案主的購買金額太高,自用並不合理,所以該繳的繳一繳,但我覺得不用執著討論這個金額,不管合不合理…..不合理不是定罪的理由……..

好了,感覺接下來我就會收到很多,那我買很多怎麼辦啊啊啊ㄚ之類的留言,根據這位案主的經驗….你一個月不要買八萬以上就沒事了……沒想到國稅局也可以幫你省錢啊!

也許有人會說我手一滑每個月都是幾十萬上下怎麼辦??……

那就請你要懂的如何用比較聰明的物流金流方式為自己省下麻煩了,首先就先把你的信用卡收起來吧!

另一位苦主的案例討論串

下一集:大量購買該如何聰明省麻煩 (認同會員限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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